小區建筑垃圾清運要及時,不然居民會鬧心
發布日期:2021-06-15 瀏覽次數:361
對居民的反應,節目組聯系了小區物業經理黃某。
根據黃某介紹,117號附近有3戶居民家正在裝修中,由于是老舊小區,小區內沒有固定的建筑垃圾堆放點,居民只能將建筑垃圾袋裝在建筑物的邊緣。
當被問及為什么物業沒有及時清理垃圾時。黃浩說:建筑垃圾一車后,物業會向平臺報告,清運公司會在報告平臺后2-3天內進行清理和運輸。由于這三個家庭在堆放建筑垃圾時存在時間差異,一車垃圾需要一定的時間,導致垃圾的長期堆放,也導致一些居民看到垃圾后立即將生活垃圾混入其中。
黃浩表示,117號附近的垃圾已經清理完畢。接下來,他們的物業將增加巡邏頻率,并及時報告平臺進行清理。在沒有固定堆放點的情況下,物業將盡可能集中在一堆建筑垃圾中,以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裝飾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堆放場所;
㈡不得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入裝修垃圾堆放場所;
(三)保持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灰塵污染;
明確裝修垃圾修垃圾的投放規范、投放時間、投訴方式等事項。
裝飾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不能設置裝飾垃圾堆放場所的,應當通知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裝飾垃圾堆放場所。
第36條(投放要求)
裝飾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應將裝飾垃圾投放到裝飾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設立的或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裝飾垃圾堆放場所,并遵守下列具體投放要求:
(一)分別收集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淆;
㈡將裝修垃圾裝袋;
(3)裝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分別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鼓勵裝修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分類投放可利用的裝修垃圾;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負責人應引導。
社區環境是所有居民共享的,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建筑垃圾亂堆亂放,不僅破壞了社區環境,而且存在安全隱患。居民不能光顧自己家的美麗,還要考慮到社區的整潔和安全。此外,建筑垃圾投放管理負責人應及時處理建筑垃圾,共同打造優美和諧的社區家園。
